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萌娃衰淪黑戶1/英籍副機長外遇搞神隱 暗槓5歲養女「身分」折磨台妻

發布時間:2024/8/29 07:00

社會中心/調查報導

台灣社會愈趨國際化,異國婚姻日增,某些夫妻離異時,卻常因法規跟不上時代而衍生諸多爭議,展開漫長的訴訟。台北地院27日審理一起異國婚姻「侵害配偶權」案,不僅涉及夫妻離異,竟還牽扯5歲小孩「身分被消失」無法入籍的荒唐事!

J小姐與L先生的異國婚姻曾經甜蜜萬分,如今已完全變調。(圖/當事人提供)

「他一直在騙我!現在人不知道跑去哪裡?都找不到人!」台女J小姐(化名)拿著一疊資料,在法庭上自己戳破異國婚姻裡的種種謊言,情緒相當激動2012年間,J小姐與英國籍L先生在香港結識後,2年後步上紅毯,一起留在香港打拼;L先生原本在香港一家航空公司擔任機長,新冠疫情爆發後沒了工作,J小姐一肩挑起經濟重擔的同時,為了讓家庭更圓滿,2021年認養一名香港籍2歲女嬰,即便女嬰被判定為遲緩兒,夫妻倆仍然視如己出,百般疼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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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女兒還有輕微自閉傾向,我花了非常多時間,才讓她放下戒心,把我當媽媽,一開始挫折感真的很大,但真的用心,她就會知道…台灣的早期療育、早期教育的資源好很多,所以我們在2022年間決定回到台灣。」J小姐嘆了一口氣接著說,「我收養了一個孩子,她跟我明明是母女,卻沒辦法因為媽媽是台灣人,她就是台灣人!我在辦理入籍時,因為我女兒是國際收養而無法入籍,實在很不合理。」

J小姐指控,由於L先生帶走女兒的護照等個人證件,導致女兒無法順利入籍。(圖/當事人提供)

「為了替女兒拿到中華民國身分,我陳情到整個移民署的人都認識我了,但是法令規定就是如此,他們也愛莫能助…。」J小姐表示,依照現行台灣法令,她的香港籍女兒要入到中華民國國籍,只能透過「移民」,她好不容易依照規定捱到孩子終於能入籍時,卻發現L先生外遇,努力多年追求的幸福,一夕之間竟成了磨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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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小姐說,她有天在盛怒之下負氣離家,L先生卻利用這個機會,通知住在英國的父母飛來台灣,試圖想要帶走女兒,「我女兒怎麼能讓別人帶走!還好我發現得早,才能把女兒留在身邊!」然而,L先生後來不但搬了家,還帶走孩子的香港護照等個人證件(包括定居同意書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等)「搞得我根本沒辦法幫孩子入籍…我猜他(L先生)這樣做,是要當作談離婚的籌碼。」更莫名其妙的是,他(L先生)還控告我騷擾他,同時申請了保護令,警察通知我去派出所,我才知道我被告…連警察都說,妳怎麼讓惡人先告狀了呢?我逼不得已,才去提告侵害配偶權的,他卻躲起來了!」

L先生向法院申請了禁制令,使得J小姐無法帶著女兒返回香港重新辦理相關證件。(圖/當事人提供)

雖然女兒的香港護照被L先生拿走,J小姐仍然不放棄,想方設法要讓女兒順利入籍,前陣子她打算帶著女兒返回香港重新辦理相關證件,再回台辦理入籍程序,沒想到母女倆卻在機場海關遭攔下,「他們說我女兒被境管了,我根本不知道怎麼回事…後來才知道他(L先生)向法院申請了禁制令,所以海關不能讓我帶小孩出國;我們在機場待了5個小時,我女兒崩潰了,一路哭回家…怎麼會有這種父親…明明是他外遇,他依然逍遙,我和女兒卻有諸多限制,女兒現在連入籍都沒辦法,只能拿到居留證。」

按照國際收養案例,只要通過合法程序收養,小孩自動就可以擁有養父、養母的國籍,但由於台灣採行的「血親主義」(生父生母為我國籍,子女則自動擁有我國籍),只規範「親生」卻遺漏「收養」;目前如果夫妻想要收養國外孩童,都必須依循移民歸化流程,才能取得中華民國身分,現行制度實與先進國家脫節,相關單位應該儘速檢討相關法令,與時俱進才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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