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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慶四年正月,[[太上皇]]乾隆駕崩;正月十三,[[嘉慶帝]]宣布和珅的二十條大罪,下旨抄家,抄得贓銀八億兩(晚近史家重大新觀點:不一定都是和珅財產,極可能部份是[[天地會]]會款秘密存放在和珅處孳息、放[[高利貸]]也因為嘉慶時不認和珅帳導致連串民變起事)。當時清廷每年的稅收,不過七千萬兩。和珅所匿藏的财产相等於當時清政府十幾年收入。稱「和珅跌倒,嘉慶吃飽」。正月十八,廷議[[凌遲]],不過,[[固倫和孝公主]]和[[劉墉 (清朝)|劉墉]]等人建議,和珅雖然罪大惡極,但是畢竟擔任過先朝的大臣,應改賜和珅獄中自盡。<ref>《庸庵筆記》頁2-12</ref>。其長子[[豐紳殷德]]因娶乾隆帝第十女[[固倫和孝公主]],得免[[連坐]]。
為防止有人借和珅案進行報復,[[劉墉 (清朝)|劉墉]]向嘉慶帝建言應避免案件擴大化,妥善做好善後事宜。結果,在處死和珅的第二天,嘉慶帝發佈上諭,申明和珅一案已經辦結,不大規模地牽連百官,以安朝臣之心。
 
*和珅下獄,臨死前作了一首絕命詩。
 
<br>夜色月如水,嗟而困不伸。
 
<br>百年原是梦,卅载枉费神。
 
<br>暗室难换算,墙高不见春。
 
<br>星辰环冷月,缧绁泣孤臣。
 
<br>对景伤前事,怀才误此身。
 
<br>余生料无几,空负九重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