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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:修订间差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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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'''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'''》(簡稱《'''一异表'''》,此表名为“第一批”但至今未出台“第二批[[异体字]]整理表”),是1955年[[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]]和[[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]]发布的[[规范字]]选字表,原有810組,淘汰[[異體字]]1,055個(但“-{妳}-”、“-{粇}-”二字分別出現了兩次),於1956年2月1日開始實施,但用作姓氏的可以不加改变,像“邱”姓可以不改为“丘”。
《'''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'''》(簡稱《'''一异表'''》,此表名为“第一批”但至今未出台“第二批[[异体字]]整理表”,[[#第二批異體字整理表|下詳]]),是1955年[[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]]和[[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]]发布的[[规范字]]选字表,原有810組,淘汰[[異體字]]1,055個(但“-{妳}-”、“-{粇}-”二字分別出現了兩次),於1956年2月1日開始實施,但用作姓氏的可以不加改变,像“邱”姓可以不改为“丘”。


[[File: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.pdf|thumb|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》]]
'''一异表'''》從同音(不一定完全同義)的“[[異體字]]”中選出一字,當[[规范字]],其中一些選用字習慣上被看作[[簡化字]],例如:<nowiki>布[佈]、痴[癡]、挂[掛]、哄[閧鬨]、迹[跡蹟]、杰[傑]、泪[淚]、厘[釐]、脉[脈]、猫[貓]、栖[棲]、弃[棄]、笋[筍]、席[蓆]、凶[兇]、异[異]、涌[湧]、岳[嶽]、韵[韻]、灾[災]、札[剳劄]、扎[紥紮]、占[佔]、周[週]、注[註]</nowiki>等。《'''一异表'''》經過多次调整(例如:1988年收入《[[现代汉语通用字表]]》中的“骼”、“薰”、“黏”、“愣”等15个字成为规范字,也不再作为淘汰的异体字,据此,“骨骼”不能再写成“骨胳”,“黏膜”不应再写成“粘膜”<ref>{{cite web|url=http://www.xcedu.net/xceduarticle.asp?ID=131|title=什么是规范汉字?什么是不规范字?}}</ref>),于2013年被《[[通用規範漢字表]]》取代。


《一异表》從同音(不一定完全同義)的“[[異體字]]”中選出一字,當[[规范字]],其中一些選用字習慣上被看作[[簡化字]],例如:<nowiki>布[佈]、痴[癡]、挂[掛]、哄[閧鬨]、迹[跡蹟]、杰[傑]、泪[淚]、厘[釐]、脉[脈]、猫[貓]、栖[棲]、弃[棄]、笋[筍]、席[蓆]、凶[兇]、异[異]、涌[湧]、岳[嶽]、韵[韻]、灾[災]、札[剳劄]、扎[紥紮]、占[佔]、周[週]、注[註]</nowiki>等。《一异表》經過多次调整(例如:1988年收入《[[现代汉语通用字表]]》中的“骼”、“薰”、“黏”、“愣”等15个字成为规范字,也不再作为淘汰的异体字,据此,“骨骼”不能再写成“骨胳”,“黏膜”不应再写成“-{}-膜”<ref>{{cite web|url=http://www.xcedu.net/xceduarticle.asp?ID=131|title=什么是规范汉字?什么是不规范字?|accessdate=2013-11-01|archive-date=2013-11-02|archive-url=https://web.archive.org/web/20131102095330/http://www.xcedu.net/xceduarticle.asp?ID=131|dead-url=yes}}</ref>),于2013年被《[[通用規範漢字表]]》取代。
==調整==
*1956年3月23日恢復“-{阪}-<ref>用於日本地名「[[大阪]]」</ref>”、“-{挫}-”二字。
*根据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《[[简化字总表]]》的说明恢復了11字:「-{䜣[訢]、䜩[讌]、晔[曄]、詟[讋]、诃[訶]、䲡[鰌]、䌷[紬]、刬[剗]、鲙[鱠]、诓[誆]、雠[讎]}-」,均為類推[[簡化字]]。
*1988年3月25日[[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]]与[[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]]《关于发布〈[[现代汉语通用字表]]〉的联合通知》,恢复使用15字:「-{翦、邱、於、澹、骼、彷、菰、溷、徼、薰、黏、桉、愣、晖[暉]、凋}-」。


1955年版的《一異表》將常用字形「兔」列為異體字廢除,選用節省一筆的「-{兎}-」,但是1965年的《[[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]]》用「兔」為標準;與此相類,上方字形近似「兔」的「-{魚}-」字,在1956年的《[[漢字簡化方案]]》中,簡化偏旁定為與「-{兎}-」相似的[[File:簡化字方案魚旁原字形.svg|18px]],直到1959年推行簡化偏旁,才更改為「-{鱼}-」。
*1993年9月3日[[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]]文字應用管理司刪除「-{熔}-〔-{鎔}-〕」組,再將“-{鎔}-”類推簡化為“-{镕}-”,<ref>http://www.china-language.gov.cn/115/2007_6_25/1_115_1817_0_1182773044828.html</ref>时任[[国务院副总理]]的[[朱镕基]]的名字如按照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》应该称“朱熔基”,有香港報紙評論,用“熔基”就是熔化基础,而用“-{鎔基}-”则是铸造国基,但“-{鎔}-”却是被淘汰的[[异体字]],国家语委文字应用管理司专门为这个字发了一个文件《关于“-{鎔}-”字使用问题的批复》:“异体字必须是同音同义的,只是字形不同。‘-{鎔}-’字有‘熔化’、‘铸造’、‘铸器的模型’等几个义项,在这些义项中只有‘熔化’这一义项‘-{鎔}-’、‘熔’意义完全相同,‘-{鎔}-’是‘熔’的异体字。‘-{鎔}-’字的另外几个义项是‘熔’所不具备的,因此,当人名用字中‘-{鎔}-’表示‘熔化’以外的意思时,‘-{鎔}-’不是‘熔’的异体字,可继续使用,并按偏旁类推简化原则,‘-{鎔}-’字应作‘-{镕}-’。”從而使異體字減為795組,淘汰異體字減少為1,026個([[字形]]為 1024個)。


1955年版的《一異表》中選用「-{佇}-」字,廢除異體字「-{伫}-」。但是1964年《[[簡化字總表]]》,把「-{宁(寧)}-」定為可作類推簡化字後[[簡化字#類推簡化的問題|出了問題]],過了一年後就把原來「-{宁}-」旁字都去掉豎鉤。(《總表》只把原「-{宁}-」字改作「-{㝉}-」,沒處理其他帶「-{宁}-」旁字。)於是「-{佇}-」字被廢除,而本來廢除了的「-{伫}-」變相成為選用字。
===其他修正===
*1997年語文出版社出版的《語言文字規範手冊》刪除「-{粳}-〔-{稉粇秔}-〕」中之「-{粇}-」字和「-{諂}-〔-{謟}-〕」組,原因為“根據眾意見,經過專家組論證”<ref name="variant">張書岩主編,2004年,《異體字研究》,中國:商務印書館,ISBN 7100040078</ref>。


== 調整 ==
如果將之計算在內,所剩字組為794組,淘汰異體字數為1024個(字形為 1023個)。
* 1956年3月23日,文改會、文化部發出《修正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內「阪、挫」二字的通知》,恢復“-{阪}-{{NoteTag|用於日本地名「[[大阪市|大阪]]」。}}”、“-{挫}-”二字。
* 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《[[简化字总表]]》的说明恢復了11字:「-{䜣[訢]、䜩[讌]、晔[曄]、詟[讋]、诃[訶]、䲡[鰌]、䌷[紬]、刬[剗]、鲙[鱠]、诓[誆]、雠[讎]}-」,均為類推[[簡化字]]。
* 1988年3月25日[[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]]与[[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]]《关于发布〈[[现代汉语通用字表]]〉的联合通知》,恢复使用15字:「-{翦、邱、於、澹、骼、彷、菰、溷、徼、薰、黏、桉、愣、晖[暉]、凋}-」。
* 1993年9月3日[[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]]文字應用管理司刪除「-{熔}-〔-{鎔}-〕」組,再將“-{鎔}-”類推簡化為“-{镕}-<ref>{{cite web |url = http://www.china-language.gov.cn/115/2007_6_25/1_115_1817_0_1182773044828.html |title=存档副本 |accessdate=2014-02-09 |deadurl=yes |archiveurl = https://web.archive.org/web/20131021074254/http://www.china-language.gov.cn/115/2007_6_25/1_115_1817_0_1182773044828.html |archivedate=2013-10-21 }}</ref>时任[[国务院副总理]]的[[朱镕基]]的名字如按照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》应该称“朱熔基”,有香港報紙評論,用“熔基”就是熔化基础,而用“-{鎔基}-”则是铸造国基,但“-{鎔}-”却是被淘汰的[[异体字]],国家语委文字应用管理司专门为这个字发了一个文件《关于“-{鎔}-”字使用问题的批复》:“异体字必须是同音同义的,只是字形不同。‘-{鎔}-’字有‘熔化’、‘铸造’、‘铸器的模型’等几个义项,在这些义项中只有‘熔化’这一义项‘-{鎔}-’、‘熔’意义完全相同,‘-{鎔}-’是‘熔’的异体字。‘-{鎔}-’字的另外几个义项是‘熔’所不具备的,因此,当人名用字中‘-{鎔}-’表示‘熔化’以外的意思时,‘-{鎔}-’不是‘熔’的异体字,可继续使用,并按偏旁类推简化原则,‘-{鎔}-’字应作‘-{镕}-’。”從而使異體字減為795組,淘汰異體字減少為1,026個([[字形]]為 1024個)。


===建議修正===
===其他修正===
*1997年語文出版社出版的《語言文字規範手冊》刪除「-{粳}-〔-{稉粇秔}-〕」中之「-{粇}-」字和「-{諂}-〔-{謟}-〕」組,原因為“根據眾意見,經過專家組論證”<ref name="variant">張書岩主編,2004年,《異體字研究》,中國:商務印書館,ISBN 978-7-100-04007-5</ref>。如果將之計算在內,所剩字組為794組,淘汰異體字數為1024個(字形為 1023個)
2009年《[[通用規範漢字表]]》建議部分恢復當中51字為規範字,用於[[地名]]、[[人名]]和专門[[術语]]。該51字为:<br/>{{lang|zh-cn|-{袷、皙、慄、瞋、噘、蹚、仝、氾、邨、吒、飏(颺)、昇、並、迳(逕)、迺、钜(鉅)、祕、叚、陞、勣、桠(椏)、赀(貲)、鑪、脩、砦、堃、喆、椀、甦、淼、犇、殽、頫、凓、缐(線)、勠、箚、賸、麹(麴)、曏、谿、釐、瓌、驩、龢、甯、扞、勑、菉、絜、蒐}-}}
*2013年《[[通用規範漢字表]]》部分恢復當中45字為規範字,用於[[地名]]、[[人名]]和专門[[術语]]。該45字为:

:{{lang|zh-cn|-{皙、瞋、噘、蹚、凓、勠、迺、桠(椏)、耑、钜(鉅)、昇、陞、甯、飏(颺)、袷、麹(麴)、仝、甦、邨、氾、堃、犇、龢、迳(逕)、𬬻(鑪)、缐(線)、釐、脩、絜、扞、喆、祕、𫖯(頫)、赀(貲)、叚、𪟝(勣)、菉、蒐、淼、椀、谿、筦、澂、劄、吒}-}}
==问题==
《一異表》最主要的不足是整理不夠嚴謹。此外還將不少常用於人名的[[異體字]]廢除,造成了很多问题,例如废除“浚”的[[异体字]]“濬”,会使人混淆[[晋朝]]大将[[王濬]]和[[王浚]],再如將常用於女子名、帶「愉快」義的「-{媮}-」字視為「-{偷}-」的異體字廢除(实际上“媮”除了tōu还有另一读音“yú”),稱為「小-{媮}-」的只好改名,否則會變成「小-{偷}-」<ref name="variant"/>。

「膝」之異體「-{厀}-」錯成「-{䣛}-」(左“桼”右“阝”)<ref name="dict">厉兵、魏劢,《簡化字 繁体字 异体字辨析字典》,中国四川人民出版社,1993年,ISBN 7-220-02080-5,第385頁</ref>。

「察」之異體「-{詧}-」右上由「祭」字頭錯成[[癶部|「登」字頭]],此問題於1997年重排本已修正<ref name="dict"/>。

原版沒錯,1997年重排本卻錯了:「-{却}-」的異體字「-{卻}-」誤作「-{郤}-」<ref name="variant"/>。


==使用情況及編碼==
==使用情況及編碼==
[[異體字]]在[[中國大陸]]屬於「不規範漢字」,因此絕大部份沒有編入中共的[[国家标准代码|國標編碼]](GB2 與 GB4 收納了一些,[[GB 8565.2-88]] 收錄了 23 個);但由於其他[[漢字文化圈|漢字區域]]仍會使用,故除了少數字,全部已編入[[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]]。該少數字沒有編入部份原因是它們被視為同一字之不同[[字形]],例如「{{lang|zh-tw|珊}}」字與台灣寫法相同,與「{{lang|zh-cn|珊}}」字認同了,使用同一編碼 U+73CA;「{{lang|zh-tw|虜}}」字與台灣寫法相同,與「{{lang|zh-cn|虜}}」字認同了,使用同一編碼 U+86C5
[[異體字]]在[[中國大陸]]屬於「不規範漢字」,因此絕大部份沒有編入[[国家标准代码|國標編碼]]([[国家标准代码#GB 7589|GB2]][[国家标准代码#GB 7590|GB4]] 收納了一些,[[国家标准代码#GB 8565|GB 8565.2-88]] 收錄了 23 個);但由於其他[[漢字文化圈|漢字區域]]仍會使用,故除了少數字,全部已編入[[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]]。該少數字沒有編入部份原因是它們被視為同一字之不同[[字形]],例如「{{lang|zh-tw|珊}}」字與台灣寫法相同,與「{{lang|zh-cn|珊}}」字認同了,使用同一編碼 U+73CA;「{{lang|zh-tw|虜}}」字與台灣寫法相同,與「{{lang|zh-cn|虜}}」字認同了,使用同一編碼 U+865C


==例子==
==例子==
第77行: 第70行:
Z
Z
*灾[災] 榨[搾] 扎[紥紮] 咤[吒] 占[佔] 沾[霑] 哲[喆] 志[誌] 侄[姪] 衆[眾] 周[週] 伫[佇] 注[註] 猪[豬] 妝[粧] 踪[蹤] 棕[椶] 粽[糉] 樽[罇]}-
*灾[災] 榨[搾] 扎[紥紮] 咤[吒] 占[佔] 沾[霑] 哲[喆] 志[誌] 侄[姪] 衆[眾] 周[週] 伫[佇] 注[註] 猪[豬] 妝[粧] 踪[蹤] 棕[椶] 粽[糉] 樽[罇]}-

==第二批異體字整理表==
{{see also|二簡字}}
1956年6月,[[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]]編寫《第二批異體字整理表(初稿)》,收入605組異體字,淘汰了759個字。徵求意見後,10月印出《第二批異體字整理表》,收入595組異體字,淘汰766個字。1957年1月,《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》和《第二批異體字整理表》合併為《異體字整理表》。同年6月,文改會會議決定只以音義全同,但[[字形]]分歧的字為異體字,將音義不全同的字撤消,又刪去極生僻的古代異體字。1959年、1962年、1965年都進行了異體字整理工作,但是《異體字整理表》一直沒有公佈。1976年底制訂了《第二批異體字整理表(徵求意見稿)》,1977年5月修改後改名為《異體字整理表(徵求意見稿)》。但是文改會當時主要工作是制訂[[二簡字]],所以停止整理異體字。<ref>{{cite book|author=武占坤|title=漢字·漢字改革史|publisher=湖南人民出版社|edition=第1版|date=1988年4月|pages=頁166}}</ref>


==另見==
==另見==
第82行: 第79行:
*[[漢字標準列表]]
*[[漢字標準列表]]


==注釋==
== 注釋 ==
{{NoteFoot}}
<references />

== 参考文献 ==
{{Reflist|30em}}


==外部链接==
==外部链接==
第89行: 第89行:
{{wikisource|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/1955年}}
{{wikisource|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/1955年}}
{{wiktionary|Wiktionary:异体字整理表}}
{{wiktionary|Wiktionary:异体字整理表}}
*{{cite book
*[http://www.china-language.gov.cn/wenziguifan/managed/003.htm 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》]
|url=http://cs.ananas.chaoxing.com/download/53915161a31094162f4c28ce
*[http://wenke.hep.edu.cn/gfhz/html/dypytz4.asp 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》]
*[http://chinese-character.info/ 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》]
|title=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(1955年版)
|date=1956年4月

|edition=第1版
[[Category:漢字標準]]
|publisher=人民教育出版社
}}{{Dead link}}
*[https://web.archive.org/web/20110809091018/http://www.china-language.gov.cn/wenziguifan/managed/003.htm 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》]
[[Category:中华人民共和国汉字标准]]

2024年3月7日 (四) 07:28的最新版本

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》(簡稱《一异表》,此表虽名为“第一批”但至今未出台“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”,下詳),是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规范字选字表,原有810組,淘汰異體字1,055個(但“妳”、“粇”二字分別出現了兩次),於1956年2月1日開始實施,但用作姓氏的可以不加改变,像“邱”姓可以不改为“丘”。

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》

《一异表》從同音(不一定完全同義)的“異體字”中選出一字,當规范字,其中一些選用字習慣上被看作簡化字,例如:布[佈]、痴[癡]、挂[掛]、哄[閧鬨]、迹[跡蹟]、杰[傑]、泪[淚]、厘[釐]、脉[脈]、猫[貓]、栖[棲]、弃[棄]、笋[筍]、席[蓆]、凶[兇]、异[異]、涌[湧]、岳[嶽]、韵[韻]、灾[災]、札[剳劄]、扎[紥紮]、占[佔]、周[週]、注[註]等。《一异表》經過多次调整(例如:1988年收入《现代汉语通用字表》中的“骼”、“薰”、“黏”、“愣”等15个字成为规范字,也不再作为淘汰的异体字,据此,“骨骼”不能再写成“骨胳”,“黏膜”不应再写成“粘膜”[1]),于2013年被《通用規範漢字表》取代。

1955年版的《一異表》將常用字形「兔」列為異體字廢除,選用節省一筆的「兎」,但是1965年的《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》用「兔」為標準;與此相類,上方字形近似「兔」的「魚」字,在1956年的《漢字簡化方案》中,簡化偏旁定為與「兎」相似的,直到1959年推行簡化偏旁,才更改為「鱼」。

1955年版的《一異表》中選用「佇」字,廢除異體字「伫」。但是1964年《簡化字總表》,把「宁(寧)」定為可作類推簡化字後出了問題,過了一年後就把原來「宁」旁字都去掉豎鉤。(《總表》只把原「宁」字改作「㝉」,沒處理其他帶「宁」旁字。)於是「佇」字被廢除,而本來廢除了的「伫」變相成為選用字。

調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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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956年3月23日,文改會、文化部發出《修正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內「阪、挫」二字的通知》,恢復“阪[註 1]”、“挫”二字。
  • 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《简化字总表》的说明恢復了11字:「䜣[訢]、䜩[讌]、晔[曄]、詟[讋]、诃[訶]、䲡[鰌]、䌷[紬]、刬[剗]、鲙[鱠]、诓[誆]、雠[讎]」,均為類推簡化字
  • 1988年3月25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《关于发布〈现代汉语通用字表〉的联合通知》,恢复使用15字:「翦、邱、於、澹、骼、彷、菰、溷、徼、薰、黏、桉、愣、晖[暉]、凋」。
  • 1993年9月3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文字應用管理司刪除「熔〔鎔〕」組,再將“鎔”類推簡化為“镕”[2],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的名字如按照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》应该称“朱熔基”,有香港報紙評論,用“熔基”就是熔化基础,而用“鎔基”则是铸造国基,但“鎔”却是被淘汰的异体字,国家语委文字应用管理司专门为这个字发了一个文件《关于“鎔”字使用问题的批复》:“异体字必须是同音同义的,只是字形不同。‘鎔’字有‘熔化’、‘铸造’、‘铸器的模型’等几个义项,在这些义项中只有‘熔化’这一义项‘鎔’、‘熔’意义完全相同,‘鎔’是‘熔’的异体字。‘鎔’字的另外几个义项是‘熔’所不具备的,因此,当人名用字中‘鎔’表示‘熔化’以外的意思时,‘鎔’不是‘熔’的异体字,可继续使用,并按偏旁类推简化原则,‘鎔’字应作‘镕’。”從而使異體字減為795組,淘汰異體字減少為1,026個(字形為 1024個)。

其他修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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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997年語文出版社出版的《語言文字規範手冊》刪除「粳〔稉粇秔〕」中之「粇」字和「諂〔謟〕」組,原因為“根據群眾意見,經過專家組論證”[3]。如果將之計算在內,所剩字組為794組,淘汰異體字數為1024個(字形為 1023個)。
  • 2013年《通用規範漢字表》部分恢復當中45字為規範字,用於地名人名和专門術语。該45字为:
皙、瞋、噘、蹚、凓、勠、迺、桠(椏)、耑、钜(鉅)、昇、陞、甯、飏(颺)、袷、麹(麴)、仝、甦、邨、氾、堃、犇、龢、迳(逕)、𬬻(鑪)、缐(線)、釐、脩、絜、扞、喆、祕、𫖯(頫)、赀(貲)、叚、𪟝(勣)、菉、蒐、淼、椀、谿、筦、澂、劄、吒

使用情況及編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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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中國大陸屬於「不規範漢字」,因此絕大部份沒有編入國標編碼GB2GB4 收納了一些,GB 8565.2-88 收錄了 23 個);但由於其他漢字區域仍會使用,故除了少數字,全部已編入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。該少數字沒有編入部份原因是它們被視為同一字之不同字形,例如「」字與台灣寫法相同,與「」字認同了,使用同一編碼 U+73CA;「」字與台灣寫法相同,與「」字認同了,使用同一編碼 U+865C。

例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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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列出一些選用字的例子,當中被廢棄的異體字在香港澳門台灣或某些方言仍然很常用,或有不同的用法和意義。由於選用字的笔画大部分比異體字少,這些字很多時都會被錯認為簡化字

漢語拼音排列:

A

  • 庵[菴]

B

  • 霸[覇] 柏[栢] 背[揹] 杯[盃] 并[併並] 鉢[缽] 布[佈]

C

  • 采[採] 册[冊] 厠[廁] 鏟[剷] 嘗[嚐] 場[塲] 耻[恥] 厨[廚] 床[牀] 唇[脣] 糍[餈] 匆[怱] 村[邨]

D

  • 蕩[盪] 雕[彫鵰琱] 吊[弔] 叠[疊] 豆[荳] 妒[妬] 朵[朶]

E

  • 鵝[鵞] 鰐[鱷]

F

  • 珐[琺] 峰[峯] 佛[髴]

G

  • 秆[稈] 杆[桿] 杠[槓] 扛[摃] 糕[餻] 個[箇] 亘[亙] 粳[稉秔] 够[夠] 鈎[鉤] 雇[僱] 挂[掛] 館[舘] 果[菓]

H

  • 蚝[蠔] 和[龢] 恒[恆] 哄[鬨] 糊[餬] 嘩[譁] 獾[貛] 輝[煇] 匯[滙]

J

  • 羈[覊] 鷄[雞] 績[勣] 迹[跡蹟] 鑒[鑑] 奸[姦] 减[減] 繮[韁] 僵[殭] 脚[腳] 届[屆] 劫[刧刦] 杰[傑] 晋[晉] 徑[逕] 凈[淨] 韭[韮] 厩[廐] 巨[鉅] 局[侷] 决[決]

K

  • 疴[痾] 剋[尅] 扣[釦] 况[況] 昆[崑崐] 捆[綑] 坤[堃]

L

  • 琅[瑯] 泪[淚] 棱[稜] 厘[釐] 裏[裡] 狸[貍] 煉[鍊] 斂[歛] 梁[樑] 凉[涼] 爐[鑪] 略[畧] 侖[崘崙]

M

  • 駡[罵] 麻[蔴] 脉[脈] 猫[貓] 幂[冪] 眯[瞇] 麵[麪] 渺[淼]

N

  • 乃[迺] 你[妳] 昵[暱] 拈[撚] 念[唸] 娘[孃]

P

  • 炮[砲] 匹[疋] 憑[凴] 鋪[舖]

Q

  • 栖[棲] 凄[淒] 弃[棄] 潜[潛] 强[強] 墻[牆] 槍[鎗] 丘[坵] 球[毬] 却[卻] 群[羣]

S

  • 删[刪] 姗[姍] 栅[柵] 珊[珊] 膳[饍] 膻[羶] 升[陞昇] 尸[屍] 謚[諡] 竪[豎] 蘇[甦] 笋[筍]

T

  • 它[牠] 嘆[歎] 罎[罈壜] 掏[搯] 同[仝] 馱[䭾] 托[託]

W

  • 挽[輓] 喂[餵] 污[汙汚]

X

  • 席[蓆] 閑[閒] 嫻[嫺] 綫[線] 厢[廂] 效[効] 蝎[蠍] 泄[洩] 携[擕㩗攜㩦] 幸[倖] 汹[洶] 凶[兇] 綉[繡] 銹[鏽] 叙[敘敍] 勛[勳]

Y

  • 烟[煙菸] 咽[嚥] 檐[簷] 岩[巖] 肴[餚] 异[異] 殷[慇] 咏[詠] 涌[湧] 恿[慂] 游[遊] 岳[嶽] 韵[韻]

Z

  • 灾[災] 榨[搾] 扎[紥紮] 咤[吒] 占[佔] 沾[霑] 哲[喆] 志[誌] 侄[姪] 衆[眾] 周[週] 伫[佇] 注[註] 猪[豬] 妝[粧] 踪[蹤] 棕[椶] 粽[糉] 樽[罇]

第二批異體字整理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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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6年6月,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編寫《第二批異體字整理表(初稿)》,收入605組異體字,淘汰了759個字。徵求意見後,10月印出《第二批異體字整理表》,收入595組異體字,淘汰766個字。1957年1月,《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》和《第二批異體字整理表》合併為《異體字整理表》。同年6月,文改會會議決定只以音義全同,但字形分歧的字為異體字,將音義不全同的字撤消,又刪去極生僻的古代異體字。1959年、1962年、1965年都進行了異體字整理工作,但是《異體字整理表》一直沒有公佈。1976年底制訂了《第二批異體字整理表(徵求意見稿)》,1977年5月修改後改名為《異體字整理表(徵求意見稿)》。但是文改會當時主要工作是制訂二簡字,所以停止整理異體字。[4]

另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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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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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^ 用於日本地名「大阪」。

参考文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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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^ 什么是规范汉字?什么是不规范字?. [2013-11-01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-11-02). 
  2. ^ 存档副本. [2014-02-09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-10-21). 
  3. ^ 張書岩主編,2004年,《異體字研究》,中國:商務印書館,ISBN 978-7-100-04007-5
  4. ^ 武占坤. 漢字·漢字改革史 第1版. 湖南人民出版社. 1988年4月: 頁166. 

外部链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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