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孫弘:修订间差异
Stevenlam11(留言 | 贡献) |
|||
(未显示17个用户的37个中间版本) | |||
第1行: | 第1行: | ||
{{More footnotes needed|time=2022-10-04T10:17:49+00:00}} |
|||
{{for|战国时期中山国公孫弘|公孫弘 (中山國)}} |
|||
{{noteTA |
{{noteTA |
||
|1=zh-hans:单于; zh-hant:單于; |
|1=zh-hans:单于; zh-hant:單于; |
||
第14行: | 第16行: | ||
|姓名= |
|姓名= |
||
|字=季 |
|字=季 |
||
|官職=[[薛 |
|官職=[[青州市|薛]][[獄吏]]、[[博士]]、[[左內吏]]、[[御史大夫]]、[[丞相]] |
||
|封爵= |
|封爵= |
||
|封號= |
|封號= |
||
第35行: | 第37行: | ||
|旗籍 =<!--清朝旗人專用--> |
|旗籍 =<!--清朝旗人專用--> |
||
|氏族 = |
|氏族 = |
||
|出生年= |
|出生年=前199年 |
||
|出生地=[[菑川]][[薛 |
|出生地=[[菑川國|菑川]][[青州市|薛]] |
||
|婚年= |
|婚年= |
||
|逝世年= |
|逝世年=前121年 |
||
|逝世地=[[长安]] |
|逝世地=[[长安]] |
||
|諡號= |
|諡號= |
||
第90行: | 第92行: | ||
|繼子= |
|繼子= |
||
|繼女= |
|繼女= |
||
|著作= |
|著作= |
||
|注釋= |
|注釋= |
||
}} |
}} |
||
'''公孫弘'''{{BD|前 |
'''公孫弘'''{{BD|前199年||前121年|4月7日|catIdx=G}},[[表字|字]]'''季''',[[菑川國|菑川]][[青州市|薛]]人,[[西漢]]政治家。曾於[[汉武帝|武帝]]時擔任[[御史大夫]],官至[[丞相]],封[[平津侯]]。是漢武帝推行[[独尊儒术|獨尊儒術]]政策中起到主導作用的人物之一。 |
||
==生平== |
==生平== |
||
===早年=== |
===早年=== |
||
公孫弘生於[[漢高祖|高祖]] |
公孫弘生於[[漢高祖|高祖]]八年(前199年)。年輕時做過薛[[獄吏]],因犯罪被免官。家貧,只得到渤海海邊放[[豬]]。直到四十多歲,用刀削竹青抄写《[[春秋 (史书)|春秋]]》诵读學习。奉養[[後母]]甚孝謹。 |
||
===徵召入京=== |
===徵召入京=== |
||
[[汉武帝|武帝]][[建元 (西汉)|建元]]元年( |
[[汉武帝|武帝]][[建元 (西汉)|建元]]元年(前140年),武帝剛即位,招選[[賢良文學]]之士。公孫弘時年已六十,以[[賢良]]被徵召入[[汉长安城|京]],被徵召時,[[桓台縣|耏水]]人[[轅固]]也被徵召,公孫弘不敢正視轅固。轅固對他說:「公孫子,務正學以言,無曲學以阿世!」任為[[博士]]。後出使[[匈奴]],歸後向武帝報告情況,不合武帝心意。武帝認為公孫弘無能,公孫弘就藉病免官歸家。 |
||
[[元光 (西汉)|元光]]五年( |
[[元光 (西汉)|元光]]五年(前130年),[[汉武帝|武帝]]徵召[[文學]],菑川國又推薦公孫弘<ref>{{Cite web |title=漢書 : 傳 : 公孫弘卜式兒寬傳 -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|url=https://ctext.org/han-shu/gong-sun-hong-bu-shi-er/zh |website=ctext.org |language=zh-TW |access-date=2022-10-04 |quote=元光五年,復徵賢良文學,菑川國復推上弘。弘謝曰:「前已嘗西,用不能罷,願更選。」國人固推弘,弘至太常。 |archive-date=2022-10-08 |archive-url=https://web.archive.org/web/20221008042035/https://ctext.org/han-shu/gong-sun-hong-bu-shi-er/zh |dead-url=no }}</ref>{{NoteTag|此处史料记载互有矛盾,《[[汉书]]·武帝纪》言其于元光元年五月,然《[[史记]]·平津侯主父列传》却又言元光五年,而《[[汉书]]·百官公卿表》亦言元光五年,故此处取元光五年。}}。公孫弘拒絕說:「臣已嘗西應命,以不能罷歸,原更推選。」 國人卻堅決推舉公孫弘,公孫弘就到[[太常]]。武帝策詔諸位儒生。 |
||
下制: |
下制: |
||
{{quote| |
{{quote|蓋聞上古至治,畫衣冠,異章服,而民不犯;[[陰陽]]和,[[五穀]]登,[[六畜]]蕃,[[甘露]]降,[[風雨]]時,嘉禾興,硃草生,山不童,澤不涸;[[麟]][[鳳]]在郊藪,[[龜]][[龍]]游於沼,河洛出圖書;父不喪子,[[兄]]不哭[[弟]];北發[[渠搜]],南撫[[交止]],舟車所至,人跡所及,跂行喙息,-{咸}-得其宜。朕甚嘉之,今何道而臻乎此?子大夫修先聖之術,明君臣之義,講論洽聞,有聲乎當世,敢問[[子大夫]]:天人之道,何所本始?吉凶之效,安所期焉?[[禹]]、[[商湯|湯]]水旱,厥咎何由?[[仁]]、[[義]]、[[禮]]、[[知]]四者之宜,當安設施?屬統垂業,物鬼變化,天命之符,廢興何如?[[天文]]、[[地理]]、人事之紀,子大夫習焉。其悉意正議,詳具其對,著之於篇,朕將親覽焉,靡有所隱。 |
||
}} |
}} |
||
公孫弘對策: |
公孫弘對策: |
||
{{quote| |
{{quote|臣聞上古堯、舜之時,不貴爵常而民勸善,不重刑罰而民不犯,躬率以正而遇民信也;末世貴爵厚賞而民不勸,深刑重罰而奸不止,其上不正,遇民不信也。夫厚賞重刑未足以勸善而禁非,必信而已矣。是故因能任官,則分職治;去無用之言,則事情得;不作無用之器,即賦斂省;不奪民時,不妨民力,則百姓富;有德者進,無德者退,則朝廷尊;有功者上,無功者下,則群臣逡;罰當罪,則姦邪止;賞當賢,則臣下勸:凡此八者,治民之本也。故民者,業之即不爭,理得則不怨,有禮則不暴,愛之則親上,此有天下之急者也。故法不遠義,則民服而不離;和不遠禮,則民親而不暴。故法之所罰,義之所去也;和之所賞,禮之所取也。禮義者,民之所服也,而賞罰順之,則民不犯禁矣。故畫衣冠,異章服,而民不犯者,此道素行也。 |
||
臣聞之,氣同則從,聲比則應。今人主和德於上,百姓和合於下,故心和則氣和,氣和則形和,形和則聲和,聲和則天地之和應矣。故陰陽和,風雨時,甘露降,五穀登,六畜蕃,嘉禾興,硃草生,山不童,澤不涸,此和之至也。故形和則無疾,無疾則不夭,故父不喪子,兄不哭弟。德配天地,明並日月,則麟鳳至,龜龍在郊,河出圖,洛出書,遠方之君莫不說義,奉幣而來朝,此和之極也。 |
臣聞之,氣同則從,聲比則應。今人主和德於上,百姓和合於下,故心和則氣和,氣和則形和,形和則聲和,聲和則天地之和應矣。故陰陽和,風雨時,甘露降,五穀登,六畜蕃,嘉禾興,硃草生,山不童,澤不涸,此和之至也。故形和則無疾,無疾則不夭,故父不喪子,兄不哭弟。德配天地,明並日月,則麟鳳至,龜龍在郊,河出圖,洛出書,遠方之君莫不說義,奉幣而來朝,此和之極也。 |
||
第115行: | 第117行: | ||
臣聞之,仁者愛也,義者宜也,禮者所履也,智者術之原也。致利除害,兼愛無私,謂之仁;明是非,立可否,謂之義;進退有度,尊卑有分,謂之禮;擅殺生之柄,通壅塞之塗,權輕重之數,論得失之道,使遠近情偽必見於上,謂之術:凡此四者,治之本,道之用也,皆當設施,不可廢也。得其要,則天下安樂,法設而不用;不得其術,則主蔽於上,官亂於下。此事之情,屬統垂業之本也。 |
臣聞之,仁者愛也,義者宜也,禮者所履也,智者術之原也。致利除害,兼愛無私,謂之仁;明是非,立可否,謂之義;進退有度,尊卑有分,謂之禮;擅殺生之柄,通壅塞之塗,權輕重之數,論得失之道,使遠近情偽必見於上,謂之術:凡此四者,治之本,道之用也,皆當設施,不可廢也。得其要,則天下安樂,法設而不用;不得其術,則主蔽於上,官亂於下。此事之情,屬統垂業之本也。 |
||
臣聞堯遭鴻水,使禹治之,未聞禹之有水也。若湯之旱,則桀之餘烈也。桀、紂行惡,受天之罰;禹、湯積德,以王天下。因此觀之,天德無私親,順之和起,逆之害生。此天文、地理、人事之紀。臣弘愚戇,不足以奉大對。 |
臣聞堯遭鴻水,使禹治之,未聞禹之有水也。若湯之旱,則桀之餘烈也。桀、紂行惡,受天之罰;禹、湯積德,以王天下。因此觀之,天德無私親,順之和起,逆之害生。此天文、地理、人事之紀。臣弘愚戇,不足以奉大對。 |
||
}} |
}} |
||
第121行: | 第123行: | ||
公孫弘又上書說: |
公孫弘又上書說: |
||
{{quote| |
{{quote|陛下有先聖之位而無先聖之名,有先聖之民而無先聖之吏,是以勢同而治異。先世之吏正,故其民篤;今世之吏邪,故其民薄。政弊而不行,令倦而不聽。夫使邪吏行弊政,用倦令治薄民,民不可得而化,此治之所以異也。臣聞周公旦治天下,期年而變,三年而化,五年而定。唯陛下之所志。 |
||
}} |
}} |
||
[[汉武帝|武帝]]以冊書答復說: |
[[汉武帝|武帝]]以冊書答復說: |
||
{{quote| |
{{quote|問:弘稱[[周公]]之治,弘之材能自視孰與周公賢? |
||
}} |
}} |
||
第131行: | 第133行: | ||
當時,漢朝開通[[西南夷]],設置[[郡縣]],[[巴蜀]]民對此感到困苦,[[汉武帝|武帝]]命公孫弘前去視察。公孫弘歸來,詆毀西南夷無用,武帝沒有採納。每次朝中議事時,先陳述其開頭,使武帝自行決擇,不肯與朝廷力爭。於是武帝察覺其行事謹慎敦厚,善於辯論,又熟習文法吏事與[[儒術]],武帝很喜歡,一年後遷為[[左內史]]。 |
當時,漢朝開通[[西南夷]],設置[[郡縣]],[[巴蜀]]民對此感到困苦,[[汉武帝|武帝]]命公孫弘前去視察。公孫弘歸來,詆毀西南夷無用,武帝沒有採納。每次朝中議事時,先陳述其開頭,使武帝自行決擇,不肯與朝廷力爭。於是武帝察覺其行事謹慎敦厚,善於辯論,又熟習文法吏事與[[儒術]],武帝很喜歡,一年後遷為[[左內史]]。 |
||
公孙弘上奏事情,汉武帝有不同意的,他不肯在朝廷上争辩。常与主爵都尉汲黯寻求武帝空闲时,再去见皇帝皇上,总是汲黯先提出来,公孙弘在后推论,汉武帝常常很高兴,他们说的都采用,因此,公孙弘日益显贵。他曾与公卿商议约定,到了武帝面前,他却违背原先的约定,而顺从皇帝旨意。汲黯在朝廷上责问公孙弘说:「齊人多詐而無情,始為與臣等建此議,今皆背之,不忠。」汉武帝问公孙弘,他告罪说:「夫知臣者以臣為忠,不知臣者以臣為不忠。」皇帝认为他的话有道理。汉武帝身边的宠臣常常说公孙弘的坏话,可是武帝越发待他好。 |
|||
公孙弘为人善于谈笑,见闻广博,常说,他认为君主就怕不能广博宏大,臣子就怕不能俭朴节约。奉养后母孝顺谨慎,后母死,他守丧三年。 |
|||
===御史大夫=== |
===御史大夫=== |
||
[[元朔]]三年( |
[[元朔]]三年(前126年),[[御史大夫]][[張歐]]免官,[[武帝|汉武帝]]任命公孫弘為御史大夫。當時,漢朝正開通西南夷,東邊置[[滄海郡]],北邊修[[朔方郡]]城。公孫弘屢次諫上,認為這些做法會耗損國力而去經營那些不毛之地,希望能停止。於是武帝讓[[中大夫]][[朱買臣]]等以設置朔方郡的有利情況來詰難公孫弘。提出十個問題,公孫弘一個也答不上來。公孫弘謝罪說:「[[山東]]鄙人,不知其便若是,原罷西南夷、滄海而專奉朔方。」武帝從之。 |
||
[[主爵都尉]][[汲黯]]說:「弘位在[[三公]],[[奉祿]]甚多。然為布被,此詐也。」[[武帝|汉武帝]]問公孙弘。公孙弘謝罪說:「有之。夫[[九卿]]與臣善者無過黯,然今日庭詰弘,誠中弘之病。夫以[[三公]]為布被,誠飾詐欲以釣名。且臣聞[[管仲]]相[[齊]],有三歸,侈擬於君,[[齊桓公|桓公]]以霸,亦上僭於君。[[晏嬰]]相[[齊景公|景公]],食不重[[肉]],[[妾]]不衣[[絲]],齊國亦治,此下比於民。今臣弘位為[[御史大夫]],而為布被,自[[九卿]]以下至於小吏,無差,誠如汲黯言。且無汲黯忠,陛下安得聞此言。」武帝認為其謙讓,愈厚待之。 |
[[主爵都尉]][[汲黯]]說:「弘位在[[三公]],[[奉祿]]甚多。然為布被,此詐也。」[[武帝|汉武帝]]問公孙弘。公孙弘謝罪說:「有之。夫[[九卿]]與臣善者無過黯,然今日庭詰弘,誠中弘之病。夫以[[三公]]為布被,誠飾詐欲以釣名。且臣聞[[管仲]]相[[齊]],有三歸,侈擬於君,[[齊桓公|桓公]]以霸,亦上僭於君。[[晏嬰]]相[[齊景公|景公]],食不重[[肉]],[[妾]]不衣[[絲]],齊國亦治,此下比於民。今臣弘位為[[御史大夫]],而為布被,自[[九卿]]以下至於小吏,無差,誠如汲黯言。且無汲黯忠,陛下安得聞此言。」武帝認為其謙讓,愈厚待之。 |
||
===丞相=== |
===丞相=== |
||
[[元朔]]五年 |
[[元朔]]五年十一月乙丑(前125年12月11日),汉武帝免除[[丞相]][[薛泽]]职务。 |
||
下詔: |
下詔: |
||
{{quote| |
{{quote|朕嘉先聖之道,開廣門路,宣招四方之士,蓋古者任賢而序位,量能以授官,勞大者厥祿厚,德盛者獲爵尊,故武功以顯重,而文德以行褒。其以高成之平津鄉戶六百五十封丞相弘為[[平津侯]]。 |
||
}} |
}} |
||
任命公孙弘为[[丞相]],封'''平津侯'''。從此擔任丞相者必封侯。 |
任命公孙弘为[[丞相]],封'''平津侯'''。從此擔任丞相者必封侯。 |
||
當時 |
當時汉武帝正在興功立業,於是公孫弘開[[相府]]東門作為延才之所,與他們商討國家大事。每當上朝時,便將對國有益的見解奏上,汉武帝也常命身邊文學之臣與公孫弘進行辯論。 |
||
公孙弘曾上奏: |
公孙弘曾上奏: |
||
{{quote| |
{{quote|十賊擴[[弩]],百吏不敢前。請禁民毋得挾[[弓]]弩,便。 |
||
}} |
}} |
||
汉武帝将此建议交付朝臣讨论。[[侍中]][[吾丘寿王]]表示反对,言道:「臣聞古者作五兵,非以相害,以禁暴討邪也。秦兼天下,銷[[甲兵]],折[[鋒刃]];其後民以[[櫌鉏]]、[[棰梃]]相撻擊,[[犯法]]滋眾,[[盜賊]]不勝,卒以亂亡。故聖王務教化而省禁防,知其不足恃也。禮曰:『男子生,桑弧、蓬矢以舉之,』明示有事也。大射之禮,自[[天子]]降及[[庶人]]。[[三代]]之道也。愚聞聖王合射以明教矣,未聞弓矢之為禁也。且所為禁者,為盜賊之以攻奪也;攻奪之罪死,然而不止者,大奸之於重誅,固不避也。臣恐邪人挾之而吏不能止,良民以自備而抵法禁,是擅賊威而奪民救也。竊以為大不便。」呈上[[奏章]],武帝以此诘问公孙弘,公孙弘无言以对。 |
|||
公孙弘性好 |
公孙弘性好猜忌,外表寬厚但心機很深。凡是曾與他不合的人,雖表面上裝友善,後終究要予以報復。[[中大夫]][[董仲舒]]為人正直,認為公孫弘阿諛奉承,引起公孫弘的嫉恨。膠西王[[劉端]]多次犯法,殺害國中二千石官吏多人。於是公孫弘推薦董仲舒為[[膠西國相]],董仲舒因病而免。 |
||
[[主爵都尉]][[汲黯]]常詆毀[[儒生]],觸犯公孫弘,公孫弘想藉機殺之,便向 |
[[主爵都尉]][[汲黯]]常詆毀[[儒生]],觸犯公孫弘,公孫弘想藉機殺之,便向汉武帝建議:「[[右內史]]界部中多[[貴臣]]、[[宗室]],難治,非素重臣不能任,請徙黯為右內史。」武帝乃從之。 |
||
後[[淮南王]][[劉安]]、[[衡山王]][[劉賜]]謀反,朝廷正追查黨羽時,公孫弘大病。他認為自己無功而封[[侯]],官至[[丞相]],應輔佐賢君安撫國家,使人人遵循作臣子的道理。如今諸侯反叛朝廷,都是丞相不稱職的結果,害怕一旦病死,無法搪塞責任。 |
後[[淮南王]][[劉安]]、[[衡山王]][[刘赐 (衡山王)|劉賜]]謀反,朝廷正追查黨羽時,公孫弘大病。他認為自己無功而封[[侯]],官至[[丞相]],應輔佐賢君安撫國家,使人人遵循作臣子的道理。如今諸侯反叛朝廷,都是丞相不稱職的結果,害怕一旦病死,無法搪塞責任。 |
||
於是[[上书]]说: |
於是[[上书]]说: |
||
{{quote| |
{{quote|臣聞天下通道五,所以行之者三。[[君臣]]、[[父子]]、[[夫婦]]、[[長幼]]、[[朋友]]之交,五者天下之通道也;[[仁]]、[[知]]、[[勇]]三者,所以行之也。故曰『好問近乎知,力行近乎仁,知恥近乎勇,知此三者,知所以自治;知所以自治,然後知所以治人。』未有不能自治而能治人者也。陛下躬孝弟,監三王,建周道,兼文武,招徠四方之士,任賢序位,量能授官,將以厲百姓勸賢材也。今臣愚駑,無汗馬之勞,陛下過意擢臣弘卒伍之中,封為[[列侯]],致位[[三公]]。臣弘行能不足以稱,加有負薪之疾,恐先狗馬填溝壑,終無以報德塞責。願[[歸侯]],乞[[骸骨]],避賢者路。 |
||
}} |
}} |
||
汉武帝答复: |
|||
{{quote| |
{{quote|古者[[賞]]有[[功]],[[褒]]有[[德]],守成上文,遭遇右武,未有易此者也。朕夙夜庶幾,獲承至尊,懼不能寧,惟所與共為治者,君宜知之。蓋君子善善及後世,若茲行,常在朕躬。君不幸罹霜露之疾,何恙不已,乃[[上書]]歸侯,乞[[骸骨]],是章朕之不德也。今事少閒,君其存精神,止念慮,輔助[[醫藥]]以自恃。 |
||
}} |
}} |
||
於是, |
於是,汉武帝准公孫弘繼續[[休假]],賜[[牛酒]]和[[布帛]]。過了幾個月,公孫弘[[病情]]好轉,就上朝理政了。 |
||
汉武帝[[元狩]]二年三月戊寅(前121年4月7日),公孫弘去世,<ref>[[:s:汉书/卷006|《汉书》卷六]]:春三月戊寅,丞相弘薨。 </ref>[[諡]]'''獻'''。[[壬辰]](二十一日),汉武帝任命[[御史大夫]][[李蔡]]為[[丞相]],[[廷尉]][[張湯]]為御史大夫。 |
|||
===身後=== |
===身後=== |
||
公 |
公孫弘子[[公孙度 (西汉)|公孫度]]嗣爵平津侯,為[[山陽郡|山陽]]太守十餘年。[[元封 (西汉)|元封]]四年(前107年),徵詔[[巨野]]令[[史成]]前往[[公車 (漢朝)|公車]],公孫度滯留而不遣送,坐論為[[城旦]]。 |
||
[[漢平帝]][[元始 (汉)|元始]]年間,修功臣後。 |
[[漢平帝]][[元始 (汉)|元始]]年間,修功臣後。 |
||
下詔說: |
下詔說: |
||
{{quote| |
{{quote|漢興以來,股肱在位,身行儉約,輕財重義,未有若公孫弘者也。位在宰相封侯,而為布被脫粟之飯,奉祿以給故人賓客,無有所餘,可謂減於制度,而率下篤俗者也,與內厚富而外為詭服以釣虛譽者殊科。夫表德章義,所以率世厲俗,聖王之也。其賜弘後子孫之次見為適者,爵關內侯,食邑三百戶。 |
||
}} |
}} |
||
== 相關典故 == |
== 相關典故 == |
||
「[[公孫布被]]」典故來自《[[漢書]]‧公孫弘傳》[[汲黯]]評論公孫弘:「弘位在三公,奉(俸)祿甚多,然爲布被,此詐也。」 |
「[[公孫布被]]」典故來自《[[漢書]]‧公孫弘傳》[[汲黯]]評論公孫弘:「弘位在三公,奉(俸)祿甚多,然爲布被,此詐也。」 |
||
== 延伸阅读 == |
|||
⚫ | |||
⚫ | |||
⚫ | |||
{{Wikiquote}} |
{{Wikiquote}} |
||
* 汉·[[司马迁]] |
|||
⚫ | |||
* 汉·[[班固]] |
|||
⚫ | |||
⚫ | |||
* 宋·[[司马光]] |
|||
{{Reflist}} |
|||
⚫ | |||
===書籍=== |
|||
⚫ | |||
⚫ | |||
⚫ | |||
===注释=== |
|||
<references group="註" /> |
|||
{{-}} |
|||
{{start box}} |
{{start box}} |
||
{{s-before|不詳}} |
|||
{{s-title|[[西汉]][[左內史]]|前130年—前126年}} |
|||
{{s-after|[[李沮]]}} |
|||
{{s-before|[[張歐]]}} |
{{s-before|[[張歐]]}} |
||
{{s-title|[[西汉]][[御史大夫]]<br>第二十一任 |
{{s-title|[[西汉]][[御史大夫]]<br>第二十一任|前126年—前124年}} |
||
{{s-after|[[番係]]}} |
{{s-after|[[番係]]}} |
||
{{s-before|[[薛泽]]}} |
{{s-before|[[薛泽]]}} |
||
{{s-title|[[西汉]][[丞相]]<br>第十四任 |
{{s-title|[[西汉]][[丞相]]<br>第十四任|前124年—前121年}} |
||
{{s-after|[[李蔡]]}} |
{{s-after|[[李蔡]]}} |
||
{{s-none|无|[[汉武帝]]新封爵位}} |
{{s-none|无|[[汉武帝]]新封爵位}} |
||
{{s-title|[[西汉]][[平津侯]]<br>第一任 |
{{s-title|[[西汉]][[平津侯]]<br>第一任|前124年—前121年}} |
||
{{s-after|子[[公孫度 (西汉)|公孫度]]}} |
{{s-after|子[[公孫度 (西汉)|公孫度]]}} |
||
{{end box}} |
{{end box}} |
||
第215行: | 第218行: | ||
[[Category:西汉丞相|G]] |
[[Category:西汉丞相|G]] |
||
[[Category:西汉御史大夫|G]] |
|||
[[Category:西汉列侯|G]] |
[[Category:西汉列侯|G]] |
||
[[Category: |
[[Category:青州人|G]] |
||
[[Category:公孫姓|H弘]] |
[[Category:公孫姓|H弘]] |
2024年6月16日 (日) 06:49的最新版本
公孫弘 | ||||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西汉政治家、外交家 | |||||
姓 | 公孫 | ||||
名 | 弘 | ||||
字 | 季 | ||||
族裔 | 汉族 | ||||
出生 | 前199年 菑川薛 | ||||
逝世 | 前121年 长安 | ||||
| |||||
公孫弘(前199年—前121年4月7日),字季,菑川薛人,西漢政治家。曾於武帝時擔任御史大夫,官至丞相,封平津侯。是漢武帝推行獨尊儒術政策中起到主導作用的人物之一。
生平
[编辑]早年
[编辑]公孫弘生於高祖八年(前199年)。年輕時做過薛獄吏,因犯罪被免官。家貧,只得到渤海海邊放豬。直到四十多歲,用刀削竹青抄写《春秋》诵读學习。奉養後母甚孝謹。
徵召入京
[编辑]武帝建元元年(前140年),武帝剛即位,招選賢良文學之士。公孫弘時年已六十,以賢良被徵召入京,被徵召時,耏水人轅固也被徵召,公孫弘不敢正視轅固。轅固對他說:「公孫子,務正學以言,無曲學以阿世!」任為博士。後出使匈奴,歸後向武帝報告情況,不合武帝心意。武帝認為公孫弘無能,公孫弘就藉病免官歸家。
元光五年(前130年),武帝徵召文學,菑川國又推薦公孫弘[1][註 1]。公孫弘拒絕說:「臣已嘗西應命,以不能罷歸,原更推選。」 國人卻堅決推舉公孫弘,公孫弘就到太常。武帝策詔諸位儒生。
下制:
蓋聞上古至治,畫衣冠,異章服,而民不犯;陰陽和,五穀登,六畜蕃,甘露降,風雨時,嘉禾興,硃草生,山不童,澤不涸;麟鳳在郊藪,龜龍游於沼,河洛出圖書;父不喪子,兄不哭弟;北發渠搜,南撫交止,舟車所至,人跡所及,跂行喙息,咸得其宜。朕甚嘉之,今何道而臻乎此?子大夫修先聖之術,明君臣之義,講論洽聞,有聲乎當世,敢問子大夫:天人之道,何所本始?吉凶之效,安所期焉?禹、湯水旱,厥咎何由?仁、義、禮、知四者之宜,當安設施?屬統垂業,物鬼變化,天命之符,廢興何如?天文、地理、人事之紀,子大夫習焉。其悉意正議,詳具其對,著之於篇,朕將親覽焉,靡有所隱。
公孫弘對策:
臣聞上古堯、舜之時,不貴爵常而民勸善,不重刑罰而民不犯,躬率以正而遇民信也;末世貴爵厚賞而民不勸,深刑重罰而奸不止,其上不正,遇民不信也。夫厚賞重刑未足以勸善而禁非,必信而已矣。是故因能任官,則分職治;去無用之言,則事情得;不作無用之器,即賦斂省;不奪民時,不妨民力,則百姓富;有德者進,無德者退,則朝廷尊;有功者上,無功者下,則群臣逡;罰當罪,則姦邪止;賞當賢,則臣下勸:凡此八者,治民之本也。故民者,業之即不爭,理得則不怨,有禮則不暴,愛之則親上,此有天下之急者也。故法不遠義,則民服而不離;和不遠禮,則民親而不暴。故法之所罰,義之所去也;和之所賞,禮之所取也。禮義者,民之所服也,而賞罰順之,則民不犯禁矣。故畫衣冠,異章服,而民不犯者,此道素行也。
臣聞之,氣同則從,聲比則應。今人主和德於上,百姓和合於下,故心和則氣和,氣和則形和,形和則聲和,聲和則天地之和應矣。故陰陽和,風雨時,甘露降,五穀登,六畜蕃,嘉禾興,硃草生,山不童,澤不涸,此和之至也。故形和則無疾,無疾則不夭,故父不喪子,兄不哭弟。德配天地,明並日月,則麟鳳至,龜龍在郊,河出圖,洛出書,遠方之君莫不說義,奉幣而來朝,此和之極也。
臣聞之,仁者愛也,義者宜也,禮者所履也,智者術之原也。致利除害,兼愛無私,謂之仁;明是非,立可否,謂之義;進退有度,尊卑有分,謂之禮;擅殺生之柄,通壅塞之塗,權輕重之數,論得失之道,使遠近情偽必見於上,謂之術:凡此四者,治之本,道之用也,皆當設施,不可廢也。得其要,則天下安樂,法設而不用;不得其術,則主蔽於上,官亂於下。此事之情,屬統垂業之本也。
臣聞堯遭鴻水,使禹治之,未聞禹之有水也。若湯之旱,則桀之餘烈也。桀、紂行惡,受天之罰;禹、湯積德,以王天下。因此觀之,天德無私親,順之和起,逆之害生。此天文、地理、人事之紀。臣弘愚戇,不足以奉大對。
公孫弘的對策被排在最後。對策被送到武帝手上,武帝把公孫弘的對策擢為第一。公孫弘被召入見,武帝見他相貌姝麗,封為博士,待詔金馬門。
公孫弘又上書說:
陛下有先聖之位而無先聖之名,有先聖之民而無先聖之吏,是以勢同而治異。先世之吏正,故其民篤;今世之吏邪,故其民薄。政弊而不行,令倦而不聽。夫使邪吏行弊政,用倦令治薄民,民不可得而化,此治之所以異也。臣聞周公旦治天下,期年而變,三年而化,五年而定。唯陛下之所志。
武帝以冊書答復說:
問:弘稱周公之治,弘之材能自視孰與周公賢?
公孫弘回答說:「愚臣淺薄,安敢比材於周公!雖然,愚心曉然見治道之可以然也。去虎豹馬牛,禽獸之不可制者也,及其教馴服習之,至可牽持駕服,唯人之從。臣聞揉曲術者不累日,銷金石者不累月,夫人之於利害好惡,豈比禽獸木石之類哉?期年而變,臣弘尚竊遲之。」汉武帝對其言論感到驚訝。
當時,漢朝開通西南夷,設置郡縣,巴蜀民對此感到困苦,武帝命公孫弘前去視察。公孫弘歸來,詆毀西南夷無用,武帝沒有採納。每次朝中議事時,先陳述其開頭,使武帝自行決擇,不肯與朝廷力爭。於是武帝察覺其行事謹慎敦厚,善於辯論,又熟習文法吏事與儒術,武帝很喜歡,一年後遷為左內史。
御史大夫
[编辑]元朔三年(前126年),御史大夫張歐免官,汉武帝任命公孫弘為御史大夫。當時,漢朝正開通西南夷,東邊置滄海郡,北邊修朔方郡城。公孫弘屢次諫上,認為這些做法會耗損國力而去經營那些不毛之地,希望能停止。於是武帝讓中大夫朱買臣等以設置朔方郡的有利情況來詰難公孫弘。提出十個問題,公孫弘一個也答不上來。公孫弘謝罪說:「山東鄙人,不知其便若是,原罷西南夷、滄海而專奉朔方。」武帝從之。
主爵都尉汲黯說:「弘位在三公,奉祿甚多。然為布被,此詐也。」汉武帝問公孙弘。公孙弘謝罪說:「有之。夫九卿與臣善者無過黯,然今日庭詰弘,誠中弘之病。夫以三公為布被,誠飾詐欲以釣名。且臣聞管仲相齊,有三歸,侈擬於君,桓公以霸,亦上僭於君。晏嬰相景公,食不重肉,妾不衣絲,齊國亦治,此下比於民。今臣弘位為御史大夫,而為布被,自九卿以下至於小吏,無差,誠如汲黯言。且無汲黯忠,陛下安得聞此言。」武帝認為其謙讓,愈厚待之。
丞相
[编辑]元朔五年十一月乙丑(前125年12月11日),汉武帝免除丞相薛泽职务。
下詔:
朕嘉先聖之道,開廣門路,宣招四方之士,蓋古者任賢而序位,量能以授官,勞大者厥祿厚,德盛者獲爵尊,故武功以顯重,而文德以行褒。其以高成之平津鄉戶六百五十封丞相弘為平津侯。
任命公孙弘为丞相,封平津侯。從此擔任丞相者必封侯。
當時汉武帝正在興功立業,於是公孫弘開相府東門作為延才之所,與他們商討國家大事。每當上朝時,便將對國有益的見解奏上,汉武帝也常命身邊文學之臣與公孫弘進行辯論。
公孙弘曾上奏:
汉武帝将此建议交付朝臣讨论。侍中吾丘寿王表示反对,言道:「臣聞古者作五兵,非以相害,以禁暴討邪也。秦兼天下,銷甲兵,折鋒刃;其後民以櫌鉏、棰梃相撻擊,犯法滋眾,盜賊不勝,卒以亂亡。故聖王務教化而省禁防,知其不足恃也。禮曰:『男子生,桑弧、蓬矢以舉之,』明示有事也。大射之禮,自天子降及庶人。三代之道也。愚聞聖王合射以明教矣,未聞弓矢之為禁也。且所為禁者,為盜賊之以攻奪也;攻奪之罪死,然而不止者,大奸之於重誅,固不避也。臣恐邪人挾之而吏不能止,良民以自備而抵法禁,是擅賊威而奪民救也。竊以為大不便。」呈上奏章,武帝以此诘问公孙弘,公孙弘无言以对。
公孙弘性好猜忌,外表寬厚但心機很深。凡是曾與他不合的人,雖表面上裝友善,後終究要予以報復。中大夫董仲舒為人正直,認為公孫弘阿諛奉承,引起公孫弘的嫉恨。膠西王劉端多次犯法,殺害國中二千石官吏多人。於是公孫弘推薦董仲舒為膠西國相,董仲舒因病而免。
主爵都尉汲黯常詆毀儒生,觸犯公孫弘,公孫弘想藉機殺之,便向汉武帝建議:「右內史界部中多貴臣、宗室,難治,非素重臣不能任,請徙黯為右內史。」武帝乃從之。
後淮南王劉安、衡山王劉賜謀反,朝廷正追查黨羽時,公孫弘大病。他認為自己無功而封侯,官至丞相,應輔佐賢君安撫國家,使人人遵循作臣子的道理。如今諸侯反叛朝廷,都是丞相不稱職的結果,害怕一旦病死,無法搪塞責任。
於是上书说:
臣聞天下通道五,所以行之者三。君臣、父子、夫婦、長幼、朋友之交,五者天下之通道也;仁、知、勇三者,所以行之也。故曰『好問近乎知,力行近乎仁,知恥近乎勇,知此三者,知所以自治;知所以自治,然後知所以治人。』未有不能自治而能治人者也。陛下躬孝弟,監三王,建周道,兼文武,招徠四方之士,任賢序位,量能授官,將以厲百姓勸賢材也。今臣愚駑,無汗馬之勞,陛下過意擢臣弘卒伍之中,封為列侯,致位三公。臣弘行能不足以稱,加有負薪之疾,恐先狗馬填溝壑,終無以報德塞責。願歸侯,乞骸骨,避賢者路。
汉武帝答复:
古者賞有功,褒有德,守成上文,遭遇右武,未有易此者也。朕夙夜庶幾,獲承至尊,懼不能寧,惟所與共為治者,君宜知之。蓋君子善善及後世,若茲行,常在朕躬。君不幸罹霜露之疾,何恙不已,乃上書歸侯,乞骸骨,是章朕之不德也。今事少閒,君其存精神,止念慮,輔助醫藥以自恃。
於是,汉武帝准公孫弘繼續休假,賜牛酒和布帛。過了幾個月,公孫弘病情好轉,就上朝理政了。
汉武帝元狩二年三月戊寅(前121年4月7日),公孫弘去世,[2]諡獻。壬辰(二十一日),汉武帝任命御史大夫李蔡為丞相,廷尉張湯為御史大夫。
身後
[编辑]公孫弘子公孫度嗣爵平津侯,為山陽太守十餘年。元封四年(前107年),徵詔巨野令史成前往公車,公孫度滯留而不遣送,坐論為城旦。
下詔說:
漢興以來,股肱在位,身行儉約,輕財重義,未有若公孫弘者也。位在宰相封侯,而為布被脫粟之飯,奉祿以給故人賓客,無有所餘,可謂減於制度,而率下篤俗者也,與內厚富而外為詭服以釣虛譽者殊科。夫表德章義,所以率世厲俗,聖王之也。其賜弘後子孫之次見為適者,爵關內侯,食邑三百戶。
相關典故
[编辑]「公孫布被」典故來自《漢書‧公孫弘傳》汲黯評論公孫弘:「弘位在三公,奉(俸)祿甚多,然爲布被,此詐也。」
延伸阅读
[编辑][在维基数据编辑]
参考文献
[编辑]- ^ 漢書 : 傳 : 公孫弘卜式兒寬傳 -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. ctext.org. [2022-10-04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-10-08) (中文(臺灣)).
元光五年,復徵賢良文學,菑川國復推上弘。弘謝曰:「前已嘗西,用不能罷,願更選。」國人固推弘,弘至太常。
- ^ 《汉书》卷六:春三月戊寅,丞相弘薨。
書籍
[编辑]注释
[编辑]前任: 不詳 |
西汉左內史 前130年—前126年 |
繼任: 李沮 |
前任: 張歐 |
西汉御史大夫 第二十一任 前126年—前124年 |
繼任: 番係 |
前任: 薛泽 |
西汉丞相 第十四任 前124年—前121年 |
繼任: 李蔡 |
无 原因:汉武帝新封爵位 |
西汉平津侯 第一任 前124年—前121年 |
繼任: 子公孫度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