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蔣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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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重定向自蒋伊
蔣伊
顾沅辑《吴郡名贤图传赞》之《蔣侍御像》
顾沅辑《吴郡名贤图传赞》之《蔣侍御像》
大清河南按察使司副使兼督學道
籍貫江南省蘇州府常熟縣
族裔漢族
字號字渭公、號莘田
出生崇禎四年(1631年)
南直隸蘇州府常熟縣
逝世康熙二十六年(1687年)
親屬(父)蔣棻
(子)蔣陳錫蔣廷錫
出身
經歷
著作
  • 《莘田詩文集》
  • 《條奏疏稿》
  • 《疏稿續刊》
  • 《蔣氏家訓》
  • 《萬世玉衡錄》
  • 《臣鑒錄》
  • 《蔣莘田先生流民十二圖》
  • 《唐詩類苑纂五集》
  • 《廣東輿圖》

蔣伊(1631年—1687年),字渭公,號莘田江南省蘇州府常熟縣(今屬蘇州市)人,清朝翰林、政治人物、詩人。

經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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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少時致力學問。為諸生時即有經世濟民志向。

康熙五年(1666年)丙午順天鄉試舉人

康熙十二年(1673年)丁丑科第二甲第六名進士出身。選翰林院庶吉士

  • 進呈《萬世玉衡錄》、《臣鑒錄》;「玉衡」論君主之道,「臣鑒」論臣子之道。得到旨意留覽。

十四年(1675年):七月,翰林院散館,授監察御史,以巡城御史巡視中城

  • 疏陳六部積習,奏請減低白糧價格,嚴明懲處誣告叛逆的律條。彈劾高官大吏,不避權貴。
  • 時值三藩之亂,南方用兵,城邑殘破,人民多四處流亡。蔣伊上疏:「新復地方,宜量緩徵輸,責成有司招徠開墾。」並奏請盡力撫恤傷亡官兵、致力推行開墾、賑濟飢荒,都切中機務。
  • 疏陳有許多奸民趁此時挾仇誣告與自己有過節者為叛逆,奏請嚴明反坐律;相關官員受賄枉法裁判者,加等治罪。
  • 浙江白糧準用順治十一年的價格,米一石折銀一兩;此時米價減至五六錢,請以現時米價為準。
  • 蔣伊主張蘇州位處內地,不必防禦,駐紮滿洲八旗二千兵力只是擾民,請求撤回駐軍。諸項請求多得到採納。

十五年(1676年):稱病歸鄉。

十八年(1679年):補任廣西道監察御史。

  • 當時三藩前線戰況激烈,政府四處徵調兵源、糧餉,政府又開捐納之例,官員銓選頗為壅塞。蔣伊於是蒐集民間疾苦,繪製十二幅圖進呈:「難民、刑獄、讀書、春耕夏耘、催科、鬻兒、水災、旱災、觀榜、廢書、暴關、疲驛」,又為江西、浙江難民疏言,妻女被掠、乞錢求贖的情狀:「請自後新復地方,責成嚴禁將吏掠賣男婦,使水火餘生,來蘇有望。」又論及刑獄:「外省有司多以酷濟貪,應令各官廨立石中庭,鐫刻上諭,除命、盜重案外,不許濫行監禁、擅用夾棍及株連婦女,違者治罪,庶足以儆貪殘、惠煢獨。」再論銓敘:「捐納知縣,本出一時權宜,其人未必無賢能,而不可不選擇,請未選者責成吏部行簡選法,身言書判,實加考驗,優者以資除授,劣者給以空銜。其已選者,責成督撫試其才守。行保舉法,否者黜之。」並請停止捐納知縣。康熙帝覽見圖畫與奏疏,為之動容嗟嘆。
  • 彈劾江西董衛國擅自役使民夫、縱兵燒殺擄掠。康熙帝詔命董衛國於軍前帶罪立功。
  • 京師地震,應詔密陳三道疏奏,論六部積習:遇有開銷預算的案子則要求賄賂,意為差別待遇;部堂各司的書吏,串連為一手,請求嚴加禁飭。以捐納例廣、正途壅滯,疏請澄清吏治、裁汰冗官、疏通仕途。又奏言:「災眚疊見,乘輿不宜輕出,宜日御便殿,咨諏治道,飭官常求民瘼,以幸天下。」
  • 當時江南、江西連年災荒,蔣伊上救荒策,奏請獎賞廉潔官吏、緩徵賦役催科、鼓勵商賈流通、振興工程工作、恤養孤兒老人、掩埋腐屍骼胔,分為五疏上奏。

二十一年(1682年):正直名聲震動海內,遭到忌恨者抵制,出授廣東糧儲道參議[1]

  • 廣東當兵亂之後,徵收供給物資繁苦,胥吏舞弊為奸,捧奉檄文催促交解加派款項,威勢囂張,民不聊生[2];蔣伊到任後禁止賄饋獻禮、蠲免耗羨、革除差役徭役。蔣伊的日用所需與薪水都自己辦理、自己買乾魚,發誓不取民間一物。
  • 廣東解交省城的米價按慣例高於市價,蔣伊平準各米市,使官方不侵害漁業。
  • 尚之信叛亂時,多佔據人民房舍;蔣伊低調收斂,天氣炎熱也不加搭茅草、棚蓋,親自勘察民情,使人民得以回復舊業。
  • 長期以來,軍糧撥支最為麻煩,軍隊也因為運糧跋涉而怨嘆,胥吏又把持之。蔣伊酌定將本地糧配給本地駐兵,軍民都認為便利。
《沧浪亭五百名贤像》之《皇清河南提學副使蔣公伊像》

二十二年(1683年):廣東糧儲道參議。

  • 省城文廟傾圮,且被藩鎮兵佔據。蔣伊自出俸錢建造軍房八十餘楹,申報總督吳興祚以安撫軍隊,隨後糾集工匠修葺文廟。軍心安定,士氣也提振。
  • 注重文教,砥礪後進,創立穗城書院嶺南義學,購置膳田六百多畝以供給來學生徒,每月考核甲乙等,文風盛行,「化海濱為鄒魯」。

二十三年(1684年):廣東糧儲道參議。

  • 康熙帝下詔求學問、品行兼優者出任督學,九卿即舉薦蔣伊。十二月十九日遷河南按察使司副使督學道
  • 自廣東離任啟程時,因清貧而行李箱篋裡空無一物,士民不捨哭泣、攀上車轅挽留。

二十四年(1685年):河南按察使司副使、提學道。

  • 河南自明朝末年兵亂頻繁,民生尚未恢復,士子也荒廢學術,只持守科舉的文字。蔣伊到任後立即頒布條文約定,告示為文的方法,本於古文學,選取重要的而去除冗雜者。教導士人敦勵品行,刊行《孝經》;又自己作各經《淺說》頒行於校舍,使人易於遵守。士子若有品行良好者則必定獎勵[3]
  • 蔣伊在官署東側修建孟子游梁祠,定堂名「闢利」。有人夜間請謁饋贈金錢,蔣伊當面吐口水唾棄之。
  • 居官嚴以律己寬以待人,巡行考試、車馬供給都不打擾民間。時常出自己俸祿修葺文廟與名賢祠墓;士子若有獲選貢生而貧困者,必定資助其赴津貼。

康熙二十六年(1687年)主試開封府時翻閱試卷通宵達旦,染病。二月以勞瘁卒於官,年五十七。

  • 河南士民悲傷感泣,輓詩有「百世師恩千點淚,兩河官橐幾篇文」句,入祀河南名宦祠。蔣伊得到讚譽為公正廉明第一,康熙六十年其孫蔣漣任河南學政時公正廉明,也能繼承祖父行跡。
  • 廣東士民在嶺南義學為其設靈位,哭者甚眾,呈請入祀廣東名宦祠,又在穗城書院修建蔣公祠祀奉之。

著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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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臣鑒錄》卷一首頁蔣伊官銜與署名
《臣鑒錄》卷二十末頁
  • 《莘田詩文集》十八卷、補遺一卷
  • 《條奏疏稿》一卷
  • 《疏稿續刊》一卷
  • 《蔣氏家訓》一卷
  • 《萬世玉衡錄》四卷
  • 《臣鑒錄》二十卷
  • 《蔣莘田先生流民十二圖》一卷
  • 《唐詩類苑纂五集》不分卷[4]
  • 康熙《廣東輿圖》十二卷[5]

家庭及關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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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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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^ 彭紹升《二林居集》〈按察使副使蔣公事狀〉
  2. ^ 熊賜履《愚齋文集》〈蔣君墓誌銘〉
  3. ^ 王廷璧〈督學蔣公德政碑〉
  4. ^ 蔣伊輯,蔣陳錫補訂。
  5. ^ 蔣伊、韓作棟等撰,盧士劉任繪圖。

參考文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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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清史稿》卷二百七十六·列傳六十三
  • 清史列傳》卷七十四·循吏傳一
  • 光緒《蘇州府志》卷九十九·人物二十六·頁五十
  • 雍正《廣東通志》卷四十二·名宦·頁二十
  • 乾隆《河南通志》卷五十四·名宦上·頁五十七
官衔
前任:
吳子雲
河南督學道
康熙二十三年十二月庚戌-康熙二十六年二月
1685年1月23日-1687年3月在任
繼任:
王際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