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台北市長任內放寬京華城容積暴增至840%,涉圖利遭羈押。民眾黨今(19日)召開記者會,痛斥外界對北市府給予容積獎勵之法理依據與適法性,被扭曲誤導風向,讓依法行政的公務員遭政治追殺,並提前市長郝龍斌市府任內的中泰賓館變東方文華也依都市計畫法24條自提申請,提供住房優惠換容積25%,京華城案非都更,而是都市計畫,柯文哲違了什麼法?並強調京華城案非唯一,也不會是未來的唯一。

民眾黨下午召開「審容積變圖利 政治追殺何患無辭?」記者會,黨籍立委黃珊珊、林國成、黨團主任陳智菡、黨籍台北市議員陳宥丞、張志豪、黃瀞瑩、林珍羽出席。

黃珊珊指出,依照《都市計畫法》24條規定,人民有權申請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,市府應將案件送交公開展覽與都委會審議,市府最高首長無權刪改,「非都更地區給容積獎勵,於法有據」。她稱《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》第25條,地方政府可在細部計畫視城市需求決定容積率,並引用國土署長吳欣修曾說:「容積率由地方政府的細部計畫訂定」,一般容積獎勵上限不可超過20%,國土署也尊重地方政府原來訂定的基準容積跟容積獎勵。

黃珊珊直言,透過細部計畫訂定容積獎勵並非沒前例,並舉郝市府任內案例,像中泰賓館變成東方文華也是依照都市計畫法24條自提申請,提供住房優惠換容積25%;「台北好好看」計畫,騰出公園綠地可換樓地板容積;另南港段三小段41地號,2017年都委會給容積獎勵10%,盼引進策略性產業;2018年南港經貿園區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,有立體連通道獎勵,上限不得高於容積20%。

黃珊珊說,「京華城不是都更,是都市計畫」,她指出《都市計畫法》39、85條,本就授權台北市有權力自己訂容積率、容積獎勵,柯文哲是違了什麼法?她強調,「京華城案子不是唯一,也不會是未來的唯一,是所有的細部計畫都同樣標準,公務員都是用同一套標準!」並指公務員未受指示、依法行政,竟遭政治追殺。

林國成提到,京華城法定容積是560%,增加容積是京華城自提計畫,都在合法範圍;當時郝市府與京華城各說各話,郝市府認為捐地後法定容積還是392%,京華城主張捐地後比照商三560%,監察院在102年監委馬以工報告,認為「延宕3年侵害人民權益」;2016年監委劉德勳糾正報告,指延宕5年損害人民救濟權益;柯市府時代,恢復法定容積560%,都有歷史淵源、事證明確。林國成表示,地方建設演變到政治操作、司法追殺,並非只有柯文哲受害,公務人員都心生畏懼,何其無辜。

陳宥丞說,自己在台北市議會京華城調查小組中,有議員詢問柯是否介入審議過程,前副市長彭振聲回答:「不是柯市長的交辦,是交給都發局開完會後,相關會議上呈」;他也問過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,有無受上級指示?黃景茂說,「完全沒有當面交辦,一切都是依法辦理」,黃也表示,細部計畫在地方政府能決定,都委會是最後裁決者,採共識決」、「如果不合理,都委會不會通過。」不過,對於國民黨北市議員游淑慧指控她被有計畫性的攻擊,陳反問,專案小組的報告有沒有每天在政論節目看到,特定媒體揭露?「難道她跟我活在平行世界嗎?」

張志豪說,京華城30%「以一半代金、一半容積移轉」,原本郝市府希望全部改成代金,還設3年落日條款,結果2017年時被議會廢止繼續使用舊制,按照《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》,採取面積計算30%容積沒有問題,各種規定規則都擺在這,還是有人視而不見,睜眼說瞎話,這不是現今民主制度應該看到的事。

黃瀞瑩直言,議會組成的專案小組,不管是京華城、士北科、台智光,不該充滿政治語言、議員個人意見,或節錄洩錄給特定媒體,應回歸專業,也不該成為議員個人放話工具,去上政論節目,賺通告費,成為引導風向的工具。

林珍羽強調,柯文哲被黨檢媒一體羅織罪名,但京華城建照1、2次變更日期都不在柯任內,若認為有犯罪事實,為何不勒令停工?她也透露,現在經手京華城案的公務員沒人敢說話,因為說了話就被抓去問話,然後就不能再說話,這已不只是東廠、綠色恐怖,是言論自由被限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