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告

音樂師遭警「大外割」提國賠 中壢分局判賠20萬

桃園市 / 吳權原 潘昱瑔 盧以馨 桃園報導

中壢一名音樂教師詹慧玲,2021年遭葉姓員警以行跡可疑為由攔查,但詹姓教師不服拒絕,最後被員警 以柔道 大外割 摔倒 壓制;雙方告上法院,日前一審認定葉姓員警,涉犯公務員強制、妨害自由罪,各判4和6個月徒刑。另外,詹慧玲請求國賠判決出爐,中壢分局必須賠償20萬780元。對此桃園市警察局回應,尊重司法判決。

員警一個大外割把女子壓制在地,還因為太疼痛,她不斷發出尖叫聲大喊救命,這是2021年4月桃園音樂老師詹慧玲上課途中拒絕盤查,遭警方以強制力上銬,詹慧玲請求國賠300萬780元,日前判決出爐,中壢分局必須賠償20萬780元。音樂老師詹慧玲(2021.4)說:「那個傷是在地上,有人身攻擊有歧視。」

雙方當時互相提出告訴,桃園地院去年做出判決,葉姓員警被判處強制罪,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,以及妨害自由罪判刑6個月。原先中壢分局希望賠償詹慧玲20萬元,但詹慧玲拒絕,最後獲國賠全案還可以上訴。音樂老師詹慧玲(2023.2)說:「我很感謝法官準確的判斷,判(警察)他有罪而且是兩條,刑度很合理。」

整起事件發生在2021年4月底,詹慧玲正要去上課,在中壢新興路,被葉姓員警以行跡可疑為由攔查,但她認為無憑無據,拒絕提供資料。警方VS.音樂老師詹慧玲(2021.4)說:「我有現行犯嗎,你沒有現行犯啊真的很蠢。」就是這句話雙方爆發口角,葉姓員警主張,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,將詹慧玲手銬拘留九小時,但執法過程讓詹慧玲不滿,驗傷提告,葉姓員警案發後辦理停職,這回分局要再賠償,桃園市警察局回應,尊重司法判決。

原始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