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產業》環境部:廠商盼減量費率有誘因 碳費優惠價格 審議會將區隔

【時報-台北電】環境部16日舉辦碳費三子法說明會,向業者說明收費辦法、自主減量計畫目標等。企業代表指出,盼提出減量計畫後,優惠辦法能與一般費率有更多誘因,才能加大減碳力道。環境部表示,相關費率交由碳費審議會決定,定價預計今年底前拍板,自主減量中的A、B兩種優惠費率,相信審議會能將優惠價格做出區隔。

環境部官員指出,依子法規範,企業只要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就能享有相關優惠費率或折扣,符合高碳洩漏風險產業,將有按照期程的係數優惠,未來經濟部將訂訂準則認定哪些產業符合高風險產業。

環境部進一步說明,自主減量計畫中有二種指定目標方式,包括較為嚴格的科學基礎減量目標(SBTi)訂定,適用優惠多的費率A;另一種為以2018至2022年為基準年,考量各排放源排放形式者,適用優惠費率較少的費率B。

不過採用費率A的業者,不能再轉換至費率B的指定目標方式;而使用B費率的業者,若中途發現實際減碳效果更好,可以轉換採用優惠較高的費率A。

環境部官員表示,優惠費率是減碳的誘因,審議會將一般費率與二種優惠費率的差距做出價格區別,也會在審議過程中納為重要考量,以此來鼓勵企業提出自主減量計畫。

至於未來企業提出的自主減量計畫,若遭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,是否還能取得優惠?環境部官員說明,依據辦法規範,企業可依此提出申請展延,但若非不可抗力因素,將不享有適用優惠費率與折扣。

另外,也有業者提出,未來歐盟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(CBAM),擔憂是否可抵扣。環境部強調,依照歐盟在2023年5月公布的正式文本,台灣的碳費屬於歐盟CBAM定義的有效碳價形式之一,確定可予以抵扣。(新聞來源 : 工商時報一林惟崧/台北報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