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天然災害侵襲(公職人員選舉罷免),而櫃檯買賣市場不休市時,在地方政府停止上班地區,投資人履約申請及履約款券收付作業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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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在地方政府停止上班地區,決定暫停營業之證券商,其投資人當日無法申請履約,俟該證券商恢復營業,始得行使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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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按權證履約款券收付部分,非本中心保證交割範圍,且不適用現行有關天然災害侵襲(公職人員選舉罷免)時,由本中心代墊交割款項之規定。在地方政府停止上班地區之證券商(含發行人委任及持有人往來券商)與本中心應於天然災害侵襲(公職人員選舉罷免)當日辦理之前二營業日申請履約應收付款券作業,順延至恢復上班日,併同天然災害侵襲(公職人員選舉罷免)前一營業日申請履約之應收付款券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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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在地方政府停止上班地區,決定照常營業之證券商,其投資人於天然災害侵襲(公職人員選舉罷免)期間履約部分,於恢復上班後次一營業日,與本中心辦理履約款券收付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