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出售千萬房產,卻被連補帶罰巨額稅金!國稅局曝賣房少1動作,大筆罰鍰找上門

2024-07-30 13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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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稅局提醒,不管法拍或是賠售賣房,納稅人都得申報房地合一稅,若遭查獲會要求補稅並處以罰鍰。(示意圖/取自Pixabay)

國稅局提醒,不管法拍或是賠售賣房,納稅人都得申報房地合一稅,若遭查獲會要求補稅並處以罰鍰。(示意圖/取自Pixabay)

虧本賣房、房子被法拍,照樣要繳房地合一稅,否則恐遭處罰鍰!高雄國稅局近日揭露一起案例,一名女子降價30萬元賠售房子,但因入手該屋時,跟建商殺價的金額未納入申報,所以遭國稅局要求補稅,最後向納保官求助才得以酌減應納稅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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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出售千萬房產,卻被連補帶罰巨額稅金!

高雄國稅局指出,甲女於民國109年以總價1030萬元向建商買入A房地,嗣減作室內裝潢,協議減價180萬元,但購入後因每月房貸還款壓力過大,於是在112年將A房地以1050萬元出售,而其申報時填報出售A房地所得0元,等於售價1050萬元扣除取得成本1030萬元,就可減除移轉費用30萬元(未提示費用憑證,以售價3%計算,上限30萬元)

後來經國稅局發現,A房地實際取得成本為850萬(1030萬-180萬),甲女申報為1030萬元,屬虛列成本180萬元須補稅加罰,甲女因無力繳納稅款向納保官尋求協助,表示因委託他人代為申報房地合一稅,才誤以建商折價前購入價格1030萬元列報取得成本

納保官在深入了解案情後,發現甲女於建商交屋後至出售期間,確實有自行裝修陸續支付裝潢設計費、整修費、仲介費等支出,合計金額約100多萬,考慮甲女因首次購屋不懂稅法規定,納保官協助她向施作廠商聯繫補發事宜,拿到整修花費的發票及憑證,除了讓補繳金額大幅降低外,重新核定後漏報的課稅所得,因符合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規定,也能免遭罰則。

高雄國稅局也提醒,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方式,除以書面申請外,也可運用傳真、電話(口頭)、電子郵件及網際網路等多元方式辦理,如要瞭解更多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,可至該局網站首頁熱門焦點「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」查詢。

資料來源:《財政部高雄國稅局》

責任編輯/蔡惠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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