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游淑慧批錯引法條、自證有罪 黃珊珊酸回去做功課:看不懂法律嗎?

分享:
0:00
volume_up

民眾黨主席、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目前因京華城案遭裁定收押禁見在台北看守所,不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批評,前台北市副市長、現任立委的黃珊珊護航京華城案,而且還錯引法條。黃珊珊則反嗆,「看不懂法律還怎樣?如果看不懂的話,還是回去做一下功課」。

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在記者會上回應各界對於京華城案的質疑。(圖/中天新聞)

民眾黨今(19)日召開「審容積變圖利,政治追殺何患無辭?」記者會,包括立委黃珊珊、林國成,4位台北市議員林珍羽、張志豪、陳宥丞、黃瀞瑩出席。

先前民進黨台北市議員何孟樺抨擊,京華城違法關鍵是沒有依循台北市自治法規,其中容積率20%已經遭兩次羈押庭法官認為違法;游淑慧則質疑京華城是用《都市計畫法》第24條自提計畫,黃珊珊卻搬出《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》第25條,此舉反而是自證有罪,還有隔空串供之嫌。

對此,黃珊珊在記者會上反擊,自己不知道原來台北市議員已經成為國土署的上級機關,國土署署長吳欣修說得很清楚,內政部定調容積率是由地方政府的細部計畫訂定,一般性容積獎勵上限不可超過20%,這是全國一致規定,也是全國都委會的共同共識。

黃珊珊還趁機開酸,「那兩位議員我不知道他們是看不懂法律還是怎樣?如果他們看不懂的話,可能還是回去做一下功課」。

黃珊珊嗆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請回去做功課看看法條。(資料照/中天新聞)

黃珊珊進一步提到,《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》是台北市法規,地方政府可在細部計畫內決定基地容積率,按照《都市計畫法》第24條自訂細部計畫變更的案例,像是南港區南港段三小段41地號土地一樣給容積獎勵。黃珊珊強調,《都市計畫法》為母法,如果游淑慧搞不清楚,應該請她回去再念一下法條。

留言衝人氣 17則留言

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!
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,趕緊搶頭香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