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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羽」。
張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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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南京工部右侍郎 |
籍貫 | 陝西漢中府南鄭縣軍匠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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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號 | 字伯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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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 | 成化六年(1470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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逝世 | 嘉靖十二年(1533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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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 | 娶吕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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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屬 | (孙)张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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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羽(1470年—1533年),字伯翔,号中梁,陝西漢中府南鄭縣人,明朝政治人物。
陝西鄉試第三十二名舉人。弘治十八年(1505年)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九十二名進士[1][2]。初任行人司行人,正德六年十二月选授四川道試監察御史,十一年巡按山东,弹劾山东左布政使陈一经衰老废事,令致仕,又弹劾山东按察司佥事牛鸾,使其降职。后出任廣平府知府,创建漳川书院,調河間府知府,超升山西布政使司右参政。嘉靖四年(1525年)四月升江西按察使,晋貴州左布政使。八年(1529年)九月升南京太仆寺卿,十月升南京大理寺卿,十年闰六月升南京工部右侍郎,卒年六十四[3]。十五年六月賜祭葬。
曾祖張威;祖父張寧;父張廣,知縣。母鄧氏;繼母楊氏[4]。
- ^ (明)张朝瑞. 《皇明贡举考》卷五. 《续修四库全书》史部第828册.
- ^ 鲁小俊,江俊伟著. 贡举志五种 上. 武汉:武汉大学出版社. 2009. ISBN 978-7-307-07043-1.
- ^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-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,5452:張羽 ,字伯翔,號中梁,南鄭人。性至孝。弘治十八年進士,武宗時任御史,出為廣平知府,調河間,甚著聲績。嘉靖中擢貴州布政使,以羨金進卻不納,為籍記于官。終南京工部侍郎,卒年六十四。
- ^ 龚延明主编.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. 宁波: 宁波出版社. 2016. ISBN 978-7-5526-2320-8.
《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.登科錄》之《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》
弘治十八年(1505年)乙丑科殿試金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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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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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5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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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5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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