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語言,是指中國範圍內各民族所使用的語言。
- 中國大陸
-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》的規定——「本法所稱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範漢字」——目前中國大陸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範漢字。
-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》的規定——「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區,人民法院應當用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、文字進行審理和發佈法律文書」——目前中國大陸的官方語言文字包括國家通用語言文字(普通話和規範漢字)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。
- 香港
- 澳門
- 中華民國(台灣)
由於長期受到漢語的影響,中國的少數民族現在大部分都能使用漢語進行交流。除個別民族以外,絕大多數民族都有自己的語言,也注重保護自己的平等的語言權利和文化遺產。而且由於長期的交流合作,對於語言的影響很大。有的民族同其他民族一起使用同一種語言。
中國各民族語言從語言系屬分類上來說,分別屬於漢藏語系、蒙古語系、突厥語系、通古斯語系、侗泰語系、苗瑤語系、印歐語系、南亞語系以及南島語系,另外韓語的歸屬存在爭議。
- 五屯話(漢、藏混合語)
- 倒話(漢、藏混合語)
- 扎話(藏、格曼語混合語)
- 唐汪話(漢、東鄉語混合語)
- 誒話(五色話,漢、侗水語支混合語)
- 漢藏語系
- 阿爾泰語系(已推翻,曾經的語族現已成為獨立的語系)
- 印歐語系
- 扶餘語系 ?
- 民族語(Ethnologue)
- 《中國語言地圖集》,朗文(遠東)出版有限公司
- 孫宏開:「中國空白語言的調查研究——附錄:中國各少數民族使用語言情況」於中國語言學的新拓展:慶祝王士元教授六十五歲華誕,石鋒 等 編,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 出版,1999年.
- 鄭張尚芳:「白語是漢白語族的一支獨立語言」於中國語言學的新拓展:慶祝王士元教授六十五歲華誕,石鋒 等 編,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 出版,1999年.